2009年 4月22日上午9:30,丹麦项目工作人员能力建设法律培训第三期开始了。此次培训,我们请到北大妇女法律研究中心工作在妇女维权一线的张帅老师, 张老师为打工妹之家11位工作人员分享他宝贵的工作经验,并分享工作方法和应对办案困难的策略。
“我们中心的工作重点主要是这几方面:职场性别歧视,包括女性入职歧视、同工不同酬、女工怀孕、同龄退休等问题;人身权益方面包括性侵害、性骚扰、农村妇女土地权等问题……”

“比如同龄退休的问题。30年前1978年104号文件规定男性60岁退休,女性工人50岁、女性干部55岁退休。30年前为了保护女性,而30年后的今天,往往50-55岁之间的女性工作经验丰富,身体健康,家庭负担相对减轻,各种状态都是最好的时候,反倒有人提意见说要给大学生腾位子,但往往这些人退休了,又被单位返聘,尤其像教室、医生这样的行业……现在我们在力争女性50-55岁期间满足身体健康、本人自愿的原则就可以继续工作……”
在讲课的时候,正好有几位电梯工姐妹来打工妹之家寻求法律帮助,本来工作人员在会议室接待她们,后因听到张老师讲课,感兴趣,特意坐到老师身边来一起听……

“今天主要还想跟大家探讨一下公益诉讼这个话题,在美国也叫战略诉讼,公益诉讼与个案法律援助的区别就在于它的选案不同,有没有公益诉讼主体资格,也就是说这个主体是不是权利义务的关联方。但我们了解的公益诉讼还有是私权提起的, 2001年起诉春运涨价案件,由一人的利益牵动多人的利益,策略就是由事件到案件,再由案件回到事件,这个过程就是提升高度的过程,办好公益诉讼本身就是集体智慧加整合社会资源。”
随后,张老师还询问打工妹之家维权的情况,范律师说,“我们这边接到的最多的就是劳动维权的案子,配合《半边天》节目做宣传,我们还长期关注非正规就业的问题……”听到张老师讲到妇女的土地权问题,农家女中心的同事特意询问了张老师关于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张老师指出,土地调研,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村里“加人不加地,减人不减地”原则……
最后,张老师从NGO角度,总结做好公益诉讼的方法,“1.建立法律维权团队,与政府建立关系,讲行动,讲倡导;2.与企业合作,解决资金问题。比如我们给企业做过CSR企业社会责任的培训,游说企业的领导,不仅是企业应承担的任务,还增强员工的归属感,提高社会形象;3.打通国际渠道,与国际组织合作,引进经验,推动经验的本土化发展;4.与律师事务所合作,成立公益律师网络。仅靠我们NGO的力量是很单薄的,集中大家的力量,商业的律师得到名利的回报、提高社会声誉同样可以激发他们的热情,既是让商业律师有机会回报社会,又能解决NGO缺人手的现象,引领有公益理念的社会人……”

培训直到12点才结束,大家围拢着张帅老师,“您的课真是给我们工作太大的帮助了!”……“咱们之间应该多沟通,NGO之间互相交流能带给我们更多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