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汶川大地震后,众多民间公益慈善组织迅速走向前台,拾遗补缺,成为政府赈灾大军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民间公益慈善事业的兴起,使计划经济模式下建立的传统公益慈善制度面临严峻的挑战。
一些NGO(公益组织)和非公募基金组织在通过自己的渠道发动力量募集抗震救灾款“被迫”捐赠到官方慈善机构后,不愿只充当募捐者的角色,他们希望“有独立的参与和专业的介入”。然而,官方慈善机构“孩子过继出去了,就不能天天跑过去教育孩子”的观点依旧。
“这次大地震后排山倒海般的善心和善款表明,中国国民现在既有举善之心也有举善之力,是对民间公益慈善大开方便之门的时候了。”一位基金会的负责人说。
-本刊记者王健
失落的“拉手”
“如果我们不能有效地参与到‘拉住孩子的手’(以下简称‘拉手’)活动中,还不如用‘拉手’募集到的这100 0万,去雇佣一支中立的、有专业技术能力的队伍,去监督盖学校。这样比拿这1000万让政府自己盖一所学校的效果要好得多。”
6月2日晚,位于北京马甸桥的餐吧——埃蒙小镇,几个NGO从业者说起“拉手”在5月30日第三次“8+1” 行动小组会议中形成的帮助灾区建房子的赈灾协议,难掩失落。
“拉手”是指诞生于“汶川地震”第二天5月13日的一个新兴的企业家联合赈灾行动小组。这个小组的主要任务有两项:为四川地震灾区的中小学学生提供医疗救助和中小学校舍重建。
“8+1”行动组中的“8”,是指联合发起方阿拉善SEE生态协会、中城联盟、数字中国、欧美同学会商会、中国企业家论坛、中国企业家俱乐部、全国工商联并购工会、深圳新地产联盟等8个企业家组织,“1”则是合作方中国扶贫基金会。
中国扶贫基金会负责接受8个企业家组织各会员企业和个人的抗震救灾捐赠。这个基金会是由国务院扶贫办公室下属的非营利性社会性组织,成立于1989年,主要致力于贫困群众脱贫。
与一般的捐款不同,这8个企业家组织与中国扶贫基金签订了一个严格的协议。这个协议明确,“拉手”的专项资金使用的行动方案需要由八家机构审核通过之后才能执行。与中国扶贫基金会签署协议之后,5月14日,八家机构的联合赈灾行动倡议书在新浪网上公布。
为了动员更多的企业家参与进来,这个赈灾倡议还特别建议,在捐赠数额上每位企业家的捐赠金额为5万元到20万元,第一期计划募集1000万元。
活动的主要策动者之一、阿拉善SEE生态协会会长、万科董事长王石在新浪网的访谈中介绍说:“我们这个捐助并不号召大家捐得越多越好,而是想把这个事情做得长久,目标非常明确地发展下去,变成一个可持续性的活动。”阿拉善SE E执行理事、万通地产董事长冯仑则说:“对企业家来说,比捐钱更重要的是投入时间,参与进去。”
阿拉善SEE生态协会秘书长杨鹏表示,希望“拉手”行动成为政府、民间组织平等参与、协商合作的公共行动。
显然,“拉手”比其他参与赈灾的NGO考虑得更多:他们认为这次行动更大的意义之一,在于在这个灾难多发性的国家,探索出一个社会各种力量联合参与赈灾的长效模式。
然而,如何平等合作起来从事公益事业,表面看是一个简单的组织问题,其实操作过程挺困难的,这是一个新的挑战。
“拉手”项目中的企业代表认为,赈灾行动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众多会员中不乏房地产商,他们是最有专业技术能力来建设好学校的,应当承担建设任务。
“好的学校不仅仅是漂亮的校舍,还要有优秀的师资队伍、良好的校园文化等各种软件设施,后续的跟进最好有专门的教育类NGO介入。”“拉手”项目中的NGO代表普遍认为,硬件自会有政府投入,企业也会投入,但软件方面往往正是教育最缺的东西,NGO组织起来的资金应主要用于中小学师资力量培训。
众多NGO的专业介入热情,很快就被迎面而来的一盆冷水浇灭。
中国扶贫基金会副会长何道峰答复说:如果8个企业家组织中的部分企业家要参与到修复建设校舍的过程中来,“我欢迎他们按照我们的招投标程序走,通过招标、公平竞标参与进来”。
何道峰还向8个企业家组织提出了一系列疑问。他说:进入招投标程序之前,还有项目审批及项目设计等核心环节,参与捐赠的企业在这些环节上能提供意见吗?如果只是招标环节才能让参与捐赠的进入,这些企业的参与热情是否会受到抑制?一些NGO同参与捐赠的企业相比,力量悬殊,要想联合起来参与公益可能性有多大?
“任何时候做事只能遵循一个逻辑。就好比说你已经把孩子过继给别人,你却天天跑到家里来教育和照看这个孩子。 ”何道峰这样比喻说,“孩子不是不可以教育和照看,但要遵照约定。可以是法律约定,也可以是口头约定。如果你把孩子过继了,又要天天照看,那还不如领回自己家或者另请高明。”
民间慈善想自己当 “司机”
实际上,“拉手”项目合作各方所争议的问题是,对于“8+1”小组来说,“谁才是这个项目的司机”?也就是说,善款的使用,谁说了算?
“他们捐赠了钱过来,操作执行的责任就是我们的了。”何道峰坚持中国扶贫基金会的工作方式,“捐赠人可以提出他们的要求,我们的职责就是,根据捐赠人的要求,设计出令他们满意的产品。”
中国扶贫基金会的代表形容这种关系,好比“大家一起坐车前往目的地,捐助方指挥,扶贫基金会开车,是司机”。
但在过去,“强势司机把持车辆”的实例很多,八家企业联合组织认为掌控“方向盘”才是核心。
用中国企业家俱乐部秘书长程虹的话来表达:“我们的会员有经济实力,更有组织和管理上的经验,这次赈灾,我们希望不仅仅是出资,还要有独立的参与和专业的介入。”这也就意味着八家企业联合组织认为,这个项目的司机可以不是一个。
对于八家企业联合组织提出的“积极参与”要求,何道峰将其理解为八家企业联合组织“存有疑虑”。
为了打消他们的疑虑,何道峰公开致信“拉住孩子的手——联合赈灾行动”的各位组织者,承诺“所有捐善款将严格用于诸君所同意之用途并将在项目结束时给诸君所在单位以透明的财务报告,该财务报告将连同这次灾难救助的全部善款使用情况请世界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毕马威会计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
在公开信中,何道峰特别介绍说:中国扶贫基金会原来是一家由官方发起的公益组织,但自1999年开始进行根本性的变革,取消了事业编制和行政级别,是国内第一个完全独立于政府并按社会企业的治理结构和方式进行管理的公益组织。他专门强调说:“当一个组织具备了这样的功能时,你要信任它。我们将把程序公开、过程透明,你可以参与监督,你可以来问责。”
然而,中国的基金会组织浓厚的官方背景和长期以来监管薄弱、透明度不高的印象在国人头脑中已经形成,这显然不是何道峰一封公开信所能改变得了的。
在我国,目前在民政部登记设立的国内基金会组织共有110家,包括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两大官办组织。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成立基金会必须提供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这也就决定了所有的110家全国性的基金会都有国务院各部委或部门作为主管单位。
“行政主导,官本位色彩浓厚,也决定了基金会没有向社会公开花钱‘隐私’的习惯。”一位长期关注基金公益事业发展的人士说。
其实,八家企业联合组织在决定与中国扶贫基金会合作之前,曾经考虑把“拉手”注册成为独立的民间基金组织。最终不幸夭折。
“拉手”项目的发动者和捐赠者之一冯仑董事长对拿到民间基金会“准生证”的难度有切身体会。他说:“我们目前的法律政策上,政府对于成立公益基金、NGO组织这个事,在态度上是积极的,手续上是缓慢的,相关部门是很慎重的。比如说你这个基金会的负责人必须不是任何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就算你是个游民也可以,而且你还必须有一个单位愿意出证明给你做担保,担保你来做这个基金的法定代表人。然后,你所申请的基金会一定要有一个主管机构,你说企业现在都不挂靠了,从哪里找来一个主管机构?”
在目前的公益慈善制度下,八家企业家联合组织的众多企业家成员想亲历亲为“拉手”,长久地做慈善的愿望显然要打折扣。
“核心问题是目前公益慈善领域开放不够,仍然是计划经济模式下的传统的公益慈善事业,透明监督不够,捐赠者参与性不够,唯有在开放的竞争中,才会真正出现令人信得过的公益组织,这是体制问题,但我还是相信会逐步改善。”杨鹏显得有些无奈。
期待民间公益慈善领域的开放
八家企业联合组织的众多企业家成员带着巨大的参与热情开始,现在看来,“拉手”还只能是一个筹资和监督的平台。这显然与“拉手”行动的初衷相去甚远。
对于“拉手”行动目前遇到的窘境,杨鹏表示,这是公益事业发展过程中的必经阶段。把“拉手”独立注册成基金,虽然已经没有可能,但是将“拉手”注册成为某个半官方公益慈善机构下面挂靠的一个单项基金组织,不是没有可能的。
杨鹏的说法的依据来自《基金会管理条例》。根据该条例,要设立民间公益慈善基金会,首先要审批,其次要挂靠例如中国慈善总会等有资格的半官方慈善机构,这样就可以面向民间募款。
这意味着中国在2004年推出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的时候,就已经为民间公益慈善开了一条窄缝。
然而,中国最早的民间公益慈善基金会直到2006年才出现。
2006年11月12日,李亚鹏、王菲夫妇捐款发起,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支持和管理下,成立了为救助贫困家庭的唇腭裂儿童而设立的专项公益基金——嫣然天使基金。
半年后,影视界大腕李连杰不甘其后,投身公益慈善事业。通过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嫁接”,国内第二个民间慈善组织——壹基金宣告成立。这个民间公益基金会主要关注“环保、教育、扶贫、健康”四大公益领域。
受壹基金启发,2008年4月16日,冯仑任职的北京万通房地产公司联合万通实业公司挂靠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成立了一个以推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为宗旨,以点亮生命为使命的基金会组织——万通公益基金会。
这是一个地方性的非公募基金会,主要是以吸纳本企业和企业员工的捐款为主,不能公开面向社会募捐。“尽管可以将‘拉手’项目纳入万通公益基金会,但是万通公益基金会的局限性也决定了它这匹小马拉不动‘拉手’项目这驾大车。”冯仑说。
“我当时也想一步到位,注册一个类似壹基金的基金组织,可是找不到半官方慈善机构挂靠,只得退而求其次了。” 冯仑感慨地说。
“做善事也要求人谁愿意?但不是没试过,心里很不平静。这就像你希望悉心培养一个亲生子,让他好好报效祖国,但先面对层层准生,还要答应给半官方机构收养才行,做善事为什么弄得这么难呢?”冯仑一脸的无奈。
“实际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NGO、基金会等公益组织的成立手续非常简单。”清华大学NGO研究所所长王名说。
王名指出:“大多数国家都没有什么门槛。比如东欧的三个国家——匈牙利、波兰、捷克,他们都是在法院注册,任何人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登记成立一个基金会。”
“有些国家是有门槛要求的,有的国家要求基金会有一定的资金。比如像新加坡,成立一个NGO、基金会有一些严格的要求,但是新加坡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国家,它是一个民主制国家,同时又是管制性国家,这个管制性国家管到了社会生活的最细致的地方,它实际上是计划经济的体制。所以说NGO、基金会有没有就不重要了。”王名说。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表示:“开放民间公益慈善,更符合我国历史上慈善事业发展的规律。”
杨团说,从历史上看,中国并非没有自己的民间慈善传统,只是经过了太多的“挫折”,它目前只能在恢复和摸索中重建。
杨团认为,经历过了长期的停滞后,中国公益慈善事业的恢复必然要有官方的出面和扶持,只有政府才有这样的能力,这是一个水到渠成的过程。但是政府扶持起来后,就应该让慈善事业回归民间。正如同帮孩子学走路,扶到一定阶段,就应该放手。
《中国慈善简史》作者周秋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未来公益慈善要想持续发展,政府可以通过慈善立法,通过制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来进行规范和制约。他说:“非政府化、法制化、系统化、专业化、普及化是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必然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