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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农家女杂志>杂志链接>200811>正文     看中国妇女报副总编、农家女杂志主编、中心理事长谢丽华老师博客。   为农家女书社捐出一本图书,成就一个梦想

 
咱农民的日子更有奔头了
                    ——十七届三中全会政策解
农家女杂志 2008-11-4 9:38:06

    30年沧桑巨变,改革成就让世人瞩目。据有关资料统计,改革开放30年,中国农民的收入增长了将近30倍。然而,不容乐观的是,在我们取得成就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急需解决的社会新矛盾。比方说,日益扩大的城乡收入差异;比方说,日益尖锐的土地征收制度;还比方说,我国有1.3亿户口在农村,但却生活居住工作在城市里的所谓“农民工”,他们也急需在身份上予以明确,享受城市人的同等待遇。
    在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为期4天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讨论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不仅是对过去30年的总结与回顾,更是对未来前景的展望与部署。


三中全会前夕,总书记亲赴安徽调研“三农”问题

土地承包制度不会变种地农民吃上定心丸

    【现实难题】赵冰现在是黑龙江有名的种粮大户。几年前,当附近的农民纷纷弃耕撂荒进城打工之际,他却把目光瞄在了土地上——在自家的近30亩承包地里种植粮食。很快,中央出台了一系列的支农惠农政策,这更加奠定了赵冰“在土地上干一番事业”的决心。
    然而,去年发生在邻村的一件事却让赵冰不寒而栗:有一个地产开发公司,看中了邻村的一块土地,要在上面搞开发。通过村委会,大概有10户的农民的土地被圈,但补偿却低得让农民们不能接受。有农民拿着土地承包合同找村干部理论,村干部却说,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村委会有权处置。
    眼下,正值土地需要投资之时,赵冰却不敢贸然投入,他担心政策有变,自己的投入打了水漂。
    【三中全会政策摘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专家解读】我注意到这次三中全会里提到“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制度”这样的用语。我认为“完善”两个字指出了我们新时期农村改革的任务。但是如何“完善”呢?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去完善,还是按照一些地方干部的主观要求,或者是某些对土地的欲望和旺盛的要求去完善?这将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结果。我想,科学的发展观将以人为本,我们要完善土地承包制度就是要以农民为本,以农民的利益为本。完善的结果,是要让农民吃“定心丸”,是要让农民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地发挥,是要让农民得到真正的财产收益,而不是让农民遭受损失,我也注意到,三中全会里关于要亿万农民“更充分、有保障的经营自主权”。我想“完善”大概应该回答“充分”和“有保障”这两个问题,而不是借题发挥做别的文章。
    在新农村建设中,在一些地方搞村庄整理,个别地方出现强征强拆的政策,这肯定是违反中央精神的,违反国家宪法的。因为,宪法规定,土地归农村群众集体所有,任何政府部门没有权力强占强征农民的土地。解决这个问题,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增强行政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执政素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于建嵘)

鼓励土地自愿流转农民权利更加广泛

    【现实难题】50岁的秦刚是山东省烟台郊区的一位个体工商户,在镇上开着一个挺大的五金批发商店,由于经营对路,这几年事业越做越大。老秦一家是农村农业户口,有村里分的几亩承包地。这些年,老秦一家忙于生意,根本顾不上种植,就把它交给了
一个远方的叔叔代为耕种。
    前些时,远方叔叔说自己身体不好,不准备种这些地了。这让老秦很犯愁。这些地如果让自己来种,势必会影响镇上的生意;如果弃耕撂荒,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村委会则有权收回。就在老秦犯愁之际,本村的辣椒合作社负责人找到他,让他把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合作社。
    老琴听了对方给出的条件,也觉得非常合适。但有人告诉他,私自流转土地是不允许的,要受法律的制裁。这话把老秦吓了一跳,犯法的事,就是打死也不能做呀!
    现在的老秦左右为难,觉得这几亩地就是块烫手的山芋。
    【三中全会政策摘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
度规模经营。
    【专家解读】了解农村的人应该知道,土地流转在各个地方的需求和流转的方式是不同的,除了转租转包,这一次国家也会放宽流转的方式,但是到底是哪一块土地流转,是采取转租还是抵押由转出土地的农户自己决定。中央出台鼓励土地流转的政策,只是为土地流转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并不是要去强迫地方搞土地流转,更不是鼓励一些人借土地流转之名来剥夺农户的经营自主权。
    土地作为重要、珍贵的生产资料,对它的合理利用无疑会带来经济的大发展,但是,土地的合理利用受许多因素决定,土地流转只是为选择其用途、选择利用者提供了一个宽松的政策环境,最终是否能得到合理的利用产生效益,要看结果。促进土地流转有利于中国农村经济的繁荣,但是,决不能违反经济规律,为流转土地而强迫土地进行流转,这样不但不会带来经济上的繁荣,而且会制造新的矛盾,危害经济的发展。(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学会 刘登高)

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户口进城不再遥远

    【现实难题】今年32岁的刘艳芹原本是河南省固始县的一名农家女,19岁那年,随叔叔来到市里的一家工厂打工。10多年来,刘艳芹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不但自学了大学课程,还凭着自己的实力,找到了一份让人羡慕的白领工作。
    置身于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之间,刘艳芹似乎与其他城市人没有什么区别。但由于她的户口在遥远的农村,这个城市的福利待遇让她觉得很不公平。比方说,同一个单位,本地城市人有生育保险,她就没有;比方说养老保险,同样的年龄退休,但领退休金的标准却不一样(虽然现在离退休还很遥远,但她却算过这笔账);刘艳芹的孩子今年上学,硬让学校要去5000元所谓的“自愿捐助费”,说是“自愿”,但是谁都知道,你的户口不在这儿,不“自愿”孩子就别想上学。
    最让她不能忍受的是,尽管她一年中的绝大部分时间在这个城市居住生活,却必须办理一个叫做“暂住”的证件。前些时,公安机关统一换发新版身份证,她还不得不花好几百块钱回了老家一趟。刘艳芹常常会想,如果自己的户口在这个城市那该有多好呀?
    【三中全会政策摘要】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统筹城乡社会管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
    【专家解读】城乡统筹发展是这次三中全会的一个重要命题,事实上这个问题已经讲了几年了。虽然有些地方也做了一些探索,但是这些年并没有取得真正的实效。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城乡二元体制在中国具有刚性,要突破这些刚性的障碍,需要有一系列的制度性的突破。
    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农民,获得了基本的人身自由。2006年末,农村常住人口中劳动力总资源5.3亿,农村住户户籍劳动力中离开本乡镇外出务工人员1.3亿。中国十分之一的人口是农民工,这就使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超越了地域的意义,出现了具有独立结构和文化意义的“漂移的社会”。
    然而,这些离开农村的进城务工人员,不仅在就业方面受到各种歧视,基本上享受不到城市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而且很难冲破现实的制度性障碍而改变“农村人口”这一社会身份,只能成为漂移在农村和城市之间的“农民工”。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从公民权利平等的角度审视有关农民工的基本制度;要从公民权的高度看待农民牵涉自由,让那些愿意成为城市居民的进城务工人员能改变“农民工”这一社会身份,成为具有城市户口的人,而享有政府为城市居民提供的全部公共服务。(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于建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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